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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确权,超出面积怎么处理!

    信息发布者:laoli1027727290
    2018-03-02 07:45:46   转载

    农村土地确权,是个复杂的工程,每个地区的情况各不相同。这次确权是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不是重新打散再分配。那么,在确权测量过程中,比二轮承包分配时的登记面积,超出的部分,怎么处理呢?

    1、多出面积较少:

    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比如说不到10%,原则上还是由原承包者承包,各种种粮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颁证时,确权书上注明,二轮承包时的面积和确权之后的实际面积。

    2、由于当时测量技术落后,而造成的耕地实际面积,多于登记面积:

    按实际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测量的面积。如果地块是种粮的,国家的粮食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

    3、荒地确权问题:

    荒地原则上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不能因为私自开垦耕作,就给开荒者确权发证。对于这类土地,要通过全体村民集体协商,并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可以按照村集体土地,其他承包办法处理。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办法承包出去。那么也可以确权登记。

    4、故意隐瞒数据:

    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本承包的土地面积就是4亩,但有些农民为了少交农业税,故意少报了1亩地数据,造成统计上的偏差,这1亩地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地”。对于“黑地”,在土地确权时应计入确权面积。

    5、多出的面积过多:

    对于面积超出过多的,实施“有偿使用”或“退承包地”的办法,具体标准由各自村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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