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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哈密市伊吾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1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民族,不限户籍,仅限男性,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体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驼背、无直系精神病史、无重听、无色盲;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乡镇工作的人员 2、到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未满八个月,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未满十六个月,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未满二十四个月); 3、在岗的协警和辅警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和有涉危危害国家安全和暴恐犯罪的; (5)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募范围。 (6)有其他不适应从事辅警岗位的行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政治审查、报名、体能测试、健康体检程序进行。 (一)政治审查 参加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2018年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提交县公安局,政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8年11月1日报名开始,直止招满为止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伊吾县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和填写报名表及政审表,并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伊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人力社会资源和保障局和伊吾县公安局公示栏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后,伊吾县公安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核合格者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合同书为准。 (一)工资待遇 招聘辅警人员根据学历不同,工资有所差别,具体如下: 1、高中及中专:应发工资共8527元,其中包含财政应发5036元、每月值班费1050元、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共1233元、伙食补助费500元、住宿补助费500元、服装补助费108元、暖气费100元,扣除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后,月实发工资6287.21元; 2、大专:应发工资共8602元,其中包含财政应发5111元、每月值班费1050元、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共1233元、伙食补助费500元、住宿补助费500元、服装补助费108元、暖气费100元,扣除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后,月实发工资6344.58元; 3、本科:应发工资共8890元,其中包含财政应发5399元、每月值班费1050元、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共1233元、伙食补助费500元、住宿补助费500元、服装补助费108元、暖气费100元,扣除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后,月实发工资6564.46元; 注:伙食补助费、住宿补助费、服装补助费不含实发工资内。 (二)食宿待遇 1、根据需要可由伊吾县公安局安排住宿;警务站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伙食由警务站按现有配送标准予以保障。 2、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每年进行补充更新保障。 (三)休假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伊吾县公安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修定)》规定,享受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待遇。 (四)奖励待遇 1、所有哈密市以外户籍的聘用人员,工作满三年后可依个人申请,将户籍落至伊吾县,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赔付额度为3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保障。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接受县纪检委、人社局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公告为准。